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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建議甲流流行期推遲懷孕時間
更新時間:2010-01-05   點擊次數:3213次

   前幾天衛生部印發《孕產(chan) 期婦女甲型H1N1流感防治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指南》強調,準備懷孕的婦女在甲流流行期推遲懷孕計劃;而對於(yu) 孕期的甲流重症病例,應結合病人和家屬的意願等因素,綜合考慮終止妊娠的時機和分娩方式。

  孕產(chan) 婦染甲流易氣促

  《指南》指出,孕產(chan) 期婦女感染甲流後更多表現為(wei) 氣促,更易發生肺炎等並發症。可誘發原有基礎疾病的加重,呈現相應的臨(lin) 床表現。病情嚴(yan) 重者甚至危及孕產(chan) 婦生命,死因多為(wei) 肺炎及隨後出現的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

  因此,《指南》建議,孕產(chan) 期婦女在出現流感樣症狀之後,即可盡早用“達菲”和“樂(le) 感清”進行抗病毒治療,同時進行病毒核酸檢測。

  孕婦愈後可母乳喂養(yang)

  對於(yu) 產(chan) 婦,《指南》表示,產(chan) 後需立即將新生兒(er) 和患甲流的產(chan) 婦隔離開,立即將新生兒(er) 轉移至距離產(chan) 婦2米外的輻射台上,體(ti) 溫穩定後立即洗澡,可降低新生兒(er) 感染的風險。

  產(chan) 婦服用抗病毒藥物48小時後,在不使用退燒藥的情況下24小時沒有發熱症狀,無咳嗽、咳痰,才能與(yu) 新生兒(er) 接觸以及進行母乳喂養(yang) 。但在哺乳前應先戴口罩,用清水和肥皂洗手。在發病後七天之內(nei) ,或症狀好轉24小時內(nei) 都應采取上述措施。

  《指南》鼓勵產(chan) 後母乳喂養(yang) ,因為(wei) 母乳中的保護性抗體(ti) 可幫助嬰兒(er) 抵抗感染。但為(wei) 避免母乳喂養(yang) 過程中母嬰的密切接觸,隔離期間可將母乳吸出,由他人代為(wei) 喂養(ya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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